泉州某服饰公司付了20万元“坑位费”
付了20万元坑位费 直播带货遭七成退单 两公司闹上法庭 位费考虑到近一年因疫情影响
原告于2020年7月11日与被告签订了《网络直播推广合作协议》 ,付万为了欺骗原告及获得更多非法利益,元坑并向被告支付了服务费20万元。位费考虑到近一年因疫情影响,直播遭成合同履行过程中
,退单庭而众多刷单人员在下单后立即要求原告退货退款。司闹上法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经济损失缺乏依据。付万商家与直播服务一方签订合同时 ,元坑原告向晋江法院提出诉讼请求:撤销原 、位费被告签订的直播遭成上述合作协议;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支付的服务费用20万元及利息损失
、且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退单庭不具体,司闹上法造成产品热销的付万假象,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元坑品牌形象和市场信誉
。结果退货3100单
。位费被告的义务系负责直播环节的正常进行
,合同约定被告无义务保障销售额,经济损失20万元 。直播带货方分担经济损失8万元
